QB 1030-1991.
5试验方法
除特别注明外,试验中所用试剂为分析纯试剂;水为蒸馏水或相当纯度的水。
5.1 试样制备见QB 843。
5.2色状的检 定见QB 794。
5.3 香气的检定见QB 795。
5.4相对密度的测定 (20/20C)见QB 974。
温度校正因子为0.0050/0.
5.5折光指数的副定 (20公)见QB 976。
5.6乙醇中 溶混度的测定<200) 见QB 977。
5.7桉叶 索舍量的测定见QB 811。
6检验规则
6.1 白樟油应由生产厂枝术检验部门负责进行检验。生产)应保证山厂产品都符合本标谁的要求。每批出厂产品都应附有质量合格证明书,内容包括:生产广名、产品名称、商标、生产日期、批号、净重、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和本标准编号。
6.2监收单位有权按木标准所规定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检验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一批号作- -次验收, 不同批号分别验收。
6.3每批包装 单位100个以下抽取二个,100个以上抽取三个。开启包装后先检查水分和尔质,然后振摇使其充分混匀,再用玻璃管吸取样品50~100@),注入混样器,混合均匀,分别装入二个清洁、干燥、具磨砂塞盖的玻璃瓶中,瓶上注明:生厂者所品名称批号、数量及取样日期,一瓶作检验用,另一瓶留存备查。
6.4如验收结 果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会同生产厂重新自两倍址的包裴中柚取试样复验。如其复验结果仍有指标不合格,则该批产品拒收。
6.5 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可由双方协议解火或邀请第三者伸裁, 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白樟油应装于于蠑、 清法无杂味的镀锌白铁桶或铝桶内,桶外注明:生产厂名产品名称、商标.批号、净重、皮重、出厂日期及标准编号。
7.2 本产晶应贮存在干燥、通风、阴凉的仓岸内。防止刹气污染。运输时防止日晒雨琳及.猛烈撞击,严禁与酸碱接触。
7,3 在符合规定的尤运条件、包装完整。米经启封的情况下,桉叶肃含量10%的白樟油保质期为三个月,35% 的白橄油保质期为半年。文章源自标准下载网-https://www.biao-zhun.cn/98829.html
QB 1030-1991 白樟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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