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 1007-1990.
本标准等效采用食品法典委员会CAC/RM 36-1970《沥 干物重量测定方法I (根据AOAC方法)》..
1主题内容 与适用范围
QB 1007规定了罐头食品中净重和固形物含量的测定方法。
QB 1007适用于各种罐头食品中净重和固形物含量的测定。
2术语
罐头E重:整个罐头在开罐前的重量。
周形物含量:沥干物重(含油脂)占标明净重的百分比。
3圆筛的规格
3.1净重小于1.5kg的罐头,用直径200mm的圓筛。
3.2净重等于或大于1.5kg的罐头,用直径300mm的圆筛。
3.3网筛用不锈钢丝织成,其直径为1mm,孔眼为2.8mmX2.8mm.
4测定步骤
4.1 净取
擦净罐头外璧.用天平称取罐头毛重(g)。肉、禽及水产类罐头需将罐头加热,使凝冻溶化后开罐。果謊类罐头不经加热,直接开罐。内容物倒出.将空罐洗净、擦干后称重(g)。按式(1)计算净重:
4.2.2肉禽及水产类罐头
将罐头在50士5C的水浴中加热10~20min(视罐头大小而定),使凝冻的汤汁融化,开罐后,将内容物倾倒在预先称重的圆筛上,圆筛下方配接漏斗,架于容量合适的量筒上,不搅动产品,倾斜圆筛,沥干3min后,将筛子和沥干物一并称量(g)。将量筒静置5min,使油与汤汁分为两层,量取油层的毫升数乘以比重0.9.即得油层重量(g)。按式(3)计算固形物含量:文章源自标准下载网-https://www.biao-zhun.cn/986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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