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 20941-2005.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li- ion rechargeable cell.
1范围
SJ 20941规定了军用锂离子单体蓄电池的共性要求、质量保证规定和交货准备。
SJ 20941适用于8Ah以下的小容量军用锂离子单体蓄电池(以下简称“电池”),大容量锂离子单体蓄电池可参照使用。
2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有关条款通过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注日期或版次的引用文件,其后的任何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都不适用于本规范,但提倡使用本规范的各方探讨使用其最新版本的可能性。凡不注日期或版次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 11013-1996碱性一次电池和电池组——圆柱密封镉镍可充单体电池
GJB 179A- 1996计数抽样检验程序及表
GJB 367A- 2001军用通信设备通用规范
3一般要求
3.1 总则
电池应符合本规范和相关详细规范规定的所有要求。若本规范的要求与相关详细规范不一致时,则应以相关详细规范为准。
按本规范提交的产品应是经鉴定合格或定型批准的产品。
3.2 材料、零部件和工艺
材料、零部件和工艺应保证电池满足本规范规定的性能及其它要求。材料与零部件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或有合格证,若没有合格证则应有质量合格证明或合格的检验数据。
3.3外观及标志
电池表面应平整光洁,没有锈蚀、凹痕、碰伤、裂纹、沙眼或变形等缺陷:电池应具有表示生产厂家生产批次的代码。
3.4外形尺寸和重量
电池的外形尺寸和重量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规定。
3.5 交流内阻
电池的交流内阻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规定。
3.6 电池电压
电池电压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规定。
3.7 容量
电池的额定容量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规定。
3.7.1 常温放电容量
电池按4.6.6.1试验,容量应不低于详细规范规定的额定容量。
3.7.21IA 放电容量
电池按4.6.6.2试验,放电容量应不低于额定容量的90%。文章源自标准下载网-https://www.biao-zhun.cn/95112.html
SJ 20941-2005 锂离子蓄电池通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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