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T 444-1996.
1范围
CB/T 444规定了千斤索绞车(以下简称绞车)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CB/T 444适用于收放与贮存船用吊杆起重装置千斤索的绞车。
2产品分类
2.1 绞车的型式见表1.
2.3标记示例
安全工作负荷为30kN的右式绞车:
绞车 30Y CB/T 444- 1 996
3.2绞车装船时,卷简应垂直于千斤索。.
3.3绞车外观应无缺陷.焊接牢固.掣动轴应回转灵活.操作安全可靠。
3.4绞车及其附件应进行除锈处理,并在清洁表面涂防锈底漆,装船后再涂面漆。各活动部件必须涂中性润滑油脂。
3.5绞车制作完后需以安全工作负荷的1.5倍进行拉力试验,试验后各零部件不允许有裂纹损坏及永久性变形.各旋转部件应能灵活转动。
4试验方法
试验负荷按3.5的要求.加载方法按图2.负载持续2min.试验时卷简不得转动。卸载后应能满足3.5的要求。
5检验规则
5.1每台绞车应按 第4章的试验要求进行拉力试验。对变形和损坏的零件允许进行修理与更换,并重新进行试验,试验后应满足3.5的要求。
5.2经检验合格的绞车应由制造厂技术检验部门出具合格证书,并由船检部门验收.出具证书。
6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6.1 标志
每台绞车应在易见处装有耐久清晰的铭牌.铭牌上标出下列内容:
a)绞车名称及标记:
b)制造厂名称;
c)制造日期;
d)安全工作负荷;
e)重量:
f)船检合格印章。
6.2包装
绞车应油封包装.并附有产品合格证书。
6.3运输
绞车在运输过程中应放平绑紧.避免碰撞。
6.4贮存
绞车应贮存在干燥场所.贮存期超过一年应对绞车重新进行油封。文章源自标准下载网-https://www.biao-zhun.cn/95075.html
CB/T 444-1996 千斤索绞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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