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T 369-1995.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CB/T 369规定了船用钢索开口滑车(以下简称滑车)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
CB/T 369适用于船用钢索导向的滑车。
2产品分类
2.1型式和参 数按表1。
3.2 进厂的原材料应有合格证书。
3.3零件表面应无毛刺、裂纹、锈蚀等影响强度的缺陷,零件的外锐边应倒圆。
3.4铸件的加工表面不得有砂眼、气孔、缩孔、裂纹和疏松等缺陷,非加工表面不得有影响强度的缺陷。
3.5锻件表面应光整,不应有毛刺、裂纹、折叠、过烧及降低强度的其他局部缺陷,且缺陷不允许焊补。
锻造后的零件必须进行热处理。
3.6滑轮轴须经调质处理,其硬度为HB217~255。
3.7吊钩 须经正火处理。
3.8零件非摩擦表面应涂漆,摩擦表面涂润滑脂。
3.9滑车装配后,检查滑轮、长环或吊钩等活动零部件,转动必须灵活,无卡阻现象。
3.10 滑车应进行静负荷试验,试验负荷为4倍安全工作负荷。
4试验方法
滑车应按表4规定的试验负荷和加载方法进行静负荷试验,试验承载时间不得少于5min,卸载后检查各承载零件,不得产生永久变形和任何缺陷。
5检验规则
每个滑车必须经制造厂产品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技术要求进行检验,产品经检定合格后,并经船舶检验部门验证才能出厂,并出具产品合格证明书和船检证书。
6标志、包装和贮存
6.1每个滑车应有产 品标牌,其上应标明下列内容:
a. 产品名称;
b.产 品标记;
c.安全工作负荷;
d. 钢索最大直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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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T 369-1995 钢索开口滑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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