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 3511-92.
船舶工业科技报告是为呈送科学技术工作主管部门陈述科技活动包括立题依据、研究内容.主要结果和经验,反映各领域学术动态、水平的文献。制定本规则是为了便于科技报告的产生、管理、利用、交流
与传播。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CB 3511规定了船舶工业科技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编写的基本要求、报告的构成、格式、条文的编排和编写规则。
CB 3511适用于船舶工业系统各级机关.工厂、研究院(所)、院校.国家指定的试验与检测中心及承担船舶工业科技协作任务的各兄弟部门所属的各科研、生产、试验和教学单位等撰写、编辑报告使用。
2引用标准
GB7713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
GB 7714文后参考 文献著录规则
GJB567国防科技报告编写规则
3报告类型
报告一般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a. 研究报告: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型号研制,开发研究,方案论证,软科学研究,专题信息研究等;
b. 技术报告:新设计、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的研究等;
c.实(试)验报告:实验室测定与试验,验证试验,研制试验,工程系统联调试验,验收试验、定型及性能试验等;
d.学术报告:各专业学术活动交流报告,生产管理与经营的理论、方法研究等;
e. 综合报告:课题总结、研制总结,技术引进消化吸收总结,信息资料综合分析,科技、生产管理阶段总结等;文章源自标准下载网-https://www.biao-zhun.cn/946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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