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 3369-91 船用可调螺距螺旋桨修理技术要求

CB船舶标准

CB 3369-91.
1主题内容 及适用范围
CB 3369规定了船用可调螺距螺旋桨(以下简称调距桨)修理技术要求,包括调距桨桨壳部分配油裳置主要零部件的材料、铸锻、热处理.机加工、装配、液压试验、静平衡试验及调整试验等.
CB 3369适用于民用船舶主推进系统用调距桨,对于军用船舶或非主推进系统用调距桨可参照使用。
2引用标准
GB443L-AN全损耗系统用油
CB*3095民用铜合金螺旋桨补焊规则
CB/2Z 137液压 系统清洗技术条件
JT4162船舶中间轴、推力轴、尾轴及联轴器技术要求
3桨叶修理技术要求
3.1桨叶修理
桨叶在修理前,用船单位应向修船厂提供全套原调跑桨正确的施工图,以便对桨叶进行外观检查,从而根据不同部位和损坏程度,确定修理方法。桨叶经修复后,应进行校正和测量螺距、直径及静平衡试险。
3.1.1桨叶腐 蚀和磨损的修理
3.1.1.1腐蚀斑点其深度小于1.0 mm,其数量在每平方風米面积内不超过三点的,用砂轮廓光出白,但加工后的测量厚度应满足本标准3.1.1.5的要求。
3.1.1.2腐蚀斑点深度超过 1. 0 mm的则批铲后焊补,然后用砂轮磨光。
3.1.1.3叶片根部空泡腐蚀深度不超过该处叶片厚度的1/2时,则批铲后焊补、磨光.
3.1.1.4叶面空泡腐蚀深度超过该处叶片厚度的1/2,腐蚀直径大于该处叶片宽度的20%时,对于桨叶直径小于1.5m的应予换新,对于桨叶直径大于、等于1. 5 m的可将损坏部分割除,焊以新板。
3.1.1.5桨叶局部磨 损,使该处的叶片厚度减薄到超过原来厚度的1/2时,则应将这部分割去,焊以新板。
3.1.1.6桨叶的磨损面积达到叶片面积的1/2时,则应予换新。
3.1.1.7对于重要部位的焊 补,其焊补后应进行无损探伤检查,对于同-处缺陷的焊补次数不得多于3次,凡修补调距桨的焊工应为验船部门考试合格者。文章源自标准下载网-https://www.biao-zhun.cn/943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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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202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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