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 863-76.
雾航气笛自动控制器用于大、中型客货轮。
一、类型、基本参数和尺寸
1.控制器的类型如下表:
标记示例
交流220V WDK型雾笛自动控制器:
雾笛自动控制器WDK- -2201 CB 863- -76
2.控制器雾号种类:
(1)每两分钟-长鸣,一长鸣4~6秒;
(2)每两分钟两长鸣,-长鸣4~6秒,间隔1~2秒;
(3)每两分钟- 长鸣两短鸣,-长鸣4~6秒, - -短鸣1~2秒,间隔1~2秒;
(4)手按电钮可以鸣放任意长短声音信号。
9.控制器导电部分和外壳间的绝缘应能承受50Hz, 2000V 的交流电1分钟而无击穿。
10:控制器应具有耐潮性能,在经过防潮试验后应能满足下列要求:
(1)能正常工作;
(2)导电部分和外壳间的绝缘电阻不低于0.3M 2;
(3)导电部分和外壳间的绝缘应能承受50Hz、1500V绝缘 介电强度1分钟而无击穿;
(4)不应有油漆层的开裂剥落,绝缘材料的软化和分层以及金属镀件层的严重锈蚀等现象。
11.控制器的绕阻部分温升不超过55°C。
12.控制器应具有抑制无线电千扰的能力,干扰电压的允许值不超过JB 854- 66规定的I级。
13.控制器所用绝缘材料应具有防霉性能,经防霉试验后,其长微等级不应超过JB 840-75的I级。
14.控制器外表漆层不应有漏漆,流痕和起泡等现象,未涂漆金属零件应有可靠的防蚀复盖层,经,盐雾试验后其表面不得超过JB/Z 88- -75标准中所规定的I级,每种镀件送试零件不少于两件。
15.控制器应具有耐振动能力,考核标准按JB 852- -66 《船用电器设备振动试验方法》中I级进行。
16.控制器按CB 350- -64进 行颠震试验,在颠震次数为80次/分,加速度为70米/秒2的条件下,断电试验10分钟后应能正常工作。
17.控制器的工作总噪音不大于70分贝。
18.控制器箱内应贴有照像或印刷的电路原理图。文章源自标准下载网-https://www.biao-zhun.cn/93571.html
CB 863-76 雾航气笛自动控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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