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1131-2016.Technical code for gas-fired combined cooling,heating and power engineering.
1总则
1.0.1 为提高燃气的能源综合利用效率,建立安全的燃气冷热电联供系统,规范燃气冷热电联供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制定本规范。
1.0.2 GB 51131适用于以燃气为一次能源,通过发电机单机容量小于或等于25MW的简单循环,直接向用户供应冷、热、电能的燃气冷热电联供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
1.0.3 燃气冷热电联供系统应遵循电能自发自用为主、余热利用最大化的原则,系统的设备配置及运行模式应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1.0.4 燃气冷热电联供系统的年平均能源综合利用率应大于70%。
1.0.5 燃气冷热电联供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 燃气冷热电联供系统 gas fired combined cooling, heating and power system
布置在用户附近,以燃气为一次能源进行发电,并利用发电余热制冷、供热,同时向用户输出电能、热(冷)的分布式能源供应系统,简称“联供系统”。
2.0.2 能源综合利用率 energy utilization rate
联供系统输出电量、热(冷)量之和与消耗燃气输人热量的百分比。
2.0.3 余热利用率 exhaust heat utilization rate
发电余热中用于供热和制冷的热量与可利用热量的百分比。
2.0.4 节能率 energy saving rate
供应相同的电量、热(冷)量,联供系统与常规供能方式相比减少消耗能量的百分比。文章源自标准下载网-https://www.biao-zhun.cn/9348.html
GB 51131-2016 燃气冷热电联供工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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