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 793-74.
一、技术要求
1.电波瓶的玻璃成份:
SiOg 75~78%
B2O2 12~15%
Na,O+ K,O 5~7%
AlO。 2~4 %
2.玻璃顏色不作规定,但应尽量制成无透明的(对于因石英砂中含微量FeOs杂质所造成的低微青缘色,应视为合格)。
3.电液瓶玻璃管,在封底制口后,应全部在电炉内进行退火。
4.电液瓶的电液戚份:
硫酸(GB 625- 65)
36~37%重鉻酸鉀(GB 642- -65)
5~5.5%双蒸馏水
57.5~59%
5.电液及其证注要求:
(1)电液必须是透明的,内部不应含有外来杂质:
(2)电液配制须在常溫(20士50 )下进行。在低温时允许有重鉻酸鉀晶体折出,但在常温时该结晶必须全部溶解;
(3)未装电液的玻璃瓶,应保持清洁。 装电液之前,内表面不应有肉眼可见的杂质,两堖部因白砒析出所产生之兰圈,应用盐酸清除后再用蒸馏水洗净(产生于玻璃中层的兰圈,不作要求);
(4)滥注电液时,应用不受电液腐蚀的注射器进行,以免电液成份发生变化。
6.电液瓶的外形尺寸如附图1所示,其外观疵病规定如下:
(1)拉泡线:
长度:不得超过管长的半,并不得通至封口部;
直径:不大于0.3 mm;文章源自标准下载网-https://www.biao-zhun.cn/932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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