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Z 201-82.
CB/Z 201适用于各种水面战斗舰艇。登陆舰艇以及按《觀船建造规范》建造的辅助舰船
1总则
1.1系统设计时,应遵照我国《舰船建造规范》和参照海军有关规定。
1. 2本文件包括下列各系统
a.舱底排水系统一一用以排除规船由于破舱或灭火后的大量积水
b.舱底疏水系统- --用以排除底舱部分的少量积水; .
c.压载水系统一-用以注入和排出压载水。以调整舰船的吃水和纵横倾;
d.纵、模倾平衡系统- --用于规船破舱后,调整较大范围的纵倾和横倾。.
1。3按《舰船建造规范 》建造的辅助舰船,应在战术技术任务书中予以明确。
2舱底排水系统
2.1机舱。 炉舱和水线以下装有喷水或漫水装置的舱室,以及对抗沉性有较大影响的舱室,应设置固定式舱底排水系統(以下简林排水系统).舱底排水系统示意图见图1和图2.
机舱炉舱除设置排水系统外,还应设置应急排水支管。
对较小舱室可将水移注或泄放到具有排疏水设备的舱室,或采用移动式排水泵排水
2.2排水系统应按独立分段原理设置独立分段内的排水管路可按独立管路或分支管路设计。
注:渗透率的选择应尽可能与实际情况相接近
2.6排水泵
a.排水泵应能在浸水情况下工作。又能在不浸水情况下工作。
b.排水泵一般采用水喷射泵。对于大型舰船可采用电动离心式潜水泵。
c.排水泵应尽可能装得低些,以保证良好的排水
d.弹药舱一般不装设排水泵。若必须设置。则不应采用会产生火花和发热的设备。
e.电动排水泵的电源应来自破舱水线以上的甲板上。且应有二个以上的独立电源。
f.当消防总管采用环形管路布置时。则排水喷射泵的工作水应从跨接管上接出;在一个水密隔舱内设置多台排水喷射泵时,其工作水尽可能不从同-根消防跨接管上接出。
2.7管系布置
a.排水系统分支管路如必须穿过水密隔壁时。则应在各吸口所在舱内的管子上装设截止止回阀。
b.舱底排水管吸口应装设吸入滤网。吸入滤网应尽可能布置得低些。
c.舱底排水系统的管路布置。应避免在管路内积水。如管路中设有止回附件。则应在管路上采取有效的泄放措施文章源自标准下载网-https://www.biao-zhun.cn/92969.html
CB/Z 201-82 水面舰艇舱底和压载水系统设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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