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Z 67-2008 Technology requirements of carbon arc-air gouging.
1范围.
CB/Z 67规定了碳弧气刨条件、工艺及创后清理。
CB/Z 67于碳钢、铸钢低合金钢,不锈钢、灰口铸铁:球墨铸铁、可锻铸铁、铜及铜合金、铝及铝合金(铝镁合金除环)、成及钛合金、镍及镍合金的碳弧气刨工艺。
3.3 设备
3.3.1碳弧气刨机应符合JB/T 7108 的要求。
3.3.2碳弧气刨机应 能保证规范参数并便于调节,负载时能保证气刨过程的稳定,所用的电流、电压表应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3.3.3 碳弧气刨机连接导线的截面与长度,应保证供电回路动力线压降小于额定电压的5%, 次级回路导线压降小于工作电压的10%。
3.3.4 碳弧气刨机应放在通风、避雨雪的地方,机壳应用导线接地。
3.3.5碳弧气刨用 空气压缩机应符合GB/T 13278、GB/T 13279、GB/T 13928的要求。使用的仪表应检
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3.3.6 碳弧气刨枪应满足碳弧气刨工艺对外壳绝缘性能、导电性能和使用性能的要求。
3.4环境
3.4.1雨、 雪天不应露天作业。
3.4.2 对碳弧气刨工序有预热要求的材料,碳弧气刨前应按相应的预热要求进行预热。
3. 4.3 碳弧气刨工作场所应具备通风条件。
4工艺
4.1一般要求
4.1.1对压缩空气压力及 流量的要求见表2。.文章源自标准下载网-https://www.biao-zhun.cn/914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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