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 62-1976.
注:工厂牌号、标志、技术检查印记打在A面上。
标记示例
方孔14X14,扳手长125的钢质A型扳手:
扳手A14-125G CB 62- -76
方孔14X14,扳手长135的钢质B型扳手:
扳手B14-135G CB 62- -76
方孔14x14,扳手长135的铝质B型扳手:
扳手B14-135L CB 62- -76
3.扳手的材料:
A型: A3 (GB 700- -65),允许用QT40-10代$
B型:钢质-A3 (GB 700-65) ,
铝质-LF2,允许用ZL5代。
4.扳手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并按统- -规定的图样制造。
5.扳手表面应平整光滑并无毛刺。
6.扳手重量的正偏差不应超过理论重量的5%,负偏差不予规定。
7.如有需要,可在扳手手柄末端钻孔,以便悬挂。
8.扳手锻造表面应涂黑漆,铝质扳手应按CB/Z 92-66进行氧化处理。
9.扳手由制造厂技术检验部门]验收,订货方有权抽查扳手。从每批中抽查的扳手数量,由双方协商决定。
10.扳手加工表面应涂防锈漆。
11.扳手上应有下列标志;
(1)制造厂标记;
(2)方孔尺寸(S),
(8)技术检验印记。
注:方孔尺寸S<22时,其标志符号采用5号字体,方孔尺寸S≥22时,则采用7号字体。文章源自标准下载网-https://www.biao-zhun.cn/912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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