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T 4166-2011 DC whistle.
1范围
CB/T 4166规定了直流电笛(简称为电审上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贮存。
CB/T 4166适用于船舶上作为曾跑信号的电笛的设计、制造和验收。
3分类
电笛按额定工作电压的分为以下三类,
一额定工作电压24 V;
一额定工作电压110 V;
一额定工作电压 220 V。
4要求
4.1外观
电笛表面各部位色泽应均匀一致, 外表面和涂镀层无划伤、起皮、龟裂和锈蚀等。
4.2 材料
电笛外壳及风叶的材料为铸铝合金。
4.3防护等级
电笛外壳的防护等级应为:安装在驾驶室、舵机舱内不低于1P22;安装在甲板上防护等级不低于
IP56。
4.4 性能
4.4.1 电源
电笛在直流24 V、110V、220 V的条件下,电源在额定电压变化范围为下列情况时,应能符合4. 4. 2~4.4.11的要求:
a) 24 V时,电源变化为额定值一25 %~30 %;
b);24 V以上时,电源变化为额定值的一10%~6 %。
4.4.2转速
带动电笛风叶的电机的转速为6000X (1士10 %)转/min。
4.4.3音频
电笛的音频为500x (1+10%) Ilz。
4.4.4声压
电笛的声压级在额定转速时不小于115 dB(A)。
在电笛轴线土45°内的任何水平方向,声压级应不低于115 dB要求值4 dB。在任何其他水平方向的声压级应不低于115 dB要求值10 dB。文章源自标准下载网-https://www.biao-zhun.cn/899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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