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 1524-1992.Metbod for compiling types of tanning machinery.
1主题内 窖与适用范围
QB 1524规定了制革机械产品的型号编制方法.
QB 1524适用于制革机械行业.
2引用标准
QB/T 1521制革机械设备 及仪器术语
3技术内容
制革机械户品术语应符合QB/T1521的规定。
3.1型号编制原则
制定本标准目的在于统-制革机械设备.刀具和仪器的型号命名和编制方法。
3.2 型号编制方法
3.2.1制革机械产 品的型号由制革机械代号、基本型号和辅助型号三部分组成。制革机械代号和基本型号代表的符号直接连写,基本型号和辅助型号之间用短线“”隔开,辅助型号可根据产品的实际需要而设置。
3.2.2制革机械代号,以“革”字的汉语拼音"Ge"字的字头大写印刷体“G"表示。
3.2.3基本型号包括类号 、种号、分种号三部分。
3.23.1类号表示产 品分类.分类方法决定于产品在生产中所起的主要作用(转鼓除外)用表示主要作用中具有代表意义的两个汉字.并取其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字母的大写印刷休表示.类号有二个拼音字母组成,直接标在制革机械代号之后.各类号代表的符号不得重复。
3.2.3.2种号表示产品的结构型式、性能特征等,用表示结构或特征中具有代表意义的-一个汉字,并取其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字母的大写印刷体表示。种号直接标在产品类号之后。同一类号中各种号代表的符号不得重复。分类产品名称若不再按结构或特征划分种号时,种号允许空缺。
3.2.3.3 分种号表示同种号中派生的产品.用阿拉伯数字1.2......顺序表示。分种号直接标在产品种号之后.当产品无种号时,分种号可直接标在类号之后.无派生产品时.分种号允许空缺。
3.2.4轴助 型号表示产品的主参数和产品的设计顺序号。
3.2.4.1产品的主参数由本身特征决定。本标准中对部分产品做了规定.新产品由设计单位上报型号时同时提出。
3.2.4.2设计顺序号是为了原设计单位或生产设备的单位改进设计时而设立,改进编号由本单位排定。用汉语拼音字母大写印刷体顺序表示(其中1、0.Q字母不用)。设计改进顺序号直接标在主参数之后,没有改进设计时不标注此丹。
3.2.5产品的结构型式或性能特征等有重大改变时.新设计的产品根据具体情况列为新的种号或分文章源自标准下载网-https://www.biao-zhun.cn/85666.html
QB 1524-1992 制革机械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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