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4193-2011.Calcium glycerophosphate for toothpaste.
5.11 重金属(Pb)含量
按GB/T 9735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
5.12净含量
按JJF 1070中规定进行检验。
6检验规则
6.1组批、 抽样和采样
6.1.1组批
同-批投料、同- -批规格生产的产品为- -批。
6.1.2抽样
净含量检验按JF1070的规定确定抽样数目,其余检验按GB/T6679的规定确定抽样数目。
6.1.3采样
检验用样将采样器斜插入采样单元料层的3/4处采取样品。采出的样品经混匀、缩分等制样步骤,按每份500g分装于两只清洁、干燥的磨塞瓶或塑料袋中。样品容器应粘贴标签,注明:生产厂名、产品名称、生产批号、采样日期和采样者姓名。样品- -份用于检验,另-份保存三个月备查。样品应置室温阴凉、干燥处密闭保存。
6.2 出厂检验
6.2.1出厂 检验由生产厂质检部门按照本标准的规定进行。生产厂应保证所有出厂的产品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对每批出厂的产品出具检验报告并注明所采用标准的编号。
6.2.2检验项目: 外观、气味、甘油磷酸钙含量、澄清度、酸碱度及干燥失重为出厂检验项目,其他项目为型式检验。
6.3型式检验
进行型式检验时应对本标准规定的所有检验项目包括净含量检验,每三个月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
a)当生产的原材料、工艺、设备、人员和环境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b)较长时间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c)原材料采用新供应点时: .
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顾客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6.4 接收检验
顾客有权按照供需双方所签合同的有关条款及本标准的规定对所收到的产品进行验收,验收应在货到之日算起的15天内完成。
6.5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按GB/T 8170修约至规定位数,对照要求限定值确定检验的产品是否可以验收。检验结果如不符合要求时,应重新自两倍的包装中采样复验,复验结果仍不符合要求时,则整批产品不能验收。
6.6仲裁
如交收双方对产品检验结果发生异议时,双方可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共同选定仲裁机构按本标准检验裁定。文章源自标准下载网-https://www.biao-zhun.cn/849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