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T 10584-2011.Specification for leather and fur market management.
5.1 选址
5.1.1市场宜建 立在养殖基地或生产加工基地等地区。
5.1.2应交通方便,易 达性好。.
5.1.3在国家关于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规定要求距离内,不得生产或储存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5.1.4新建市场应符合本地区的城市建设规划消防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要求。应与同类型的市场保持合理的距离。
5.2交易环境
5.2.1整体要求
5.2.1.1 市场出入口应不少于2个,人流、车流各有专用通道。出入口应整洁、通畅。
5.2.1.2各种标识准确、规范、清晰。
5.2.1.3地面应坚固 、平整、防滑、清洁,不应有影响环境卫生的污染源。
5.2.1.4空气质量应达到GB 3095规定的二级标准.
5.2.1.5应设有物流区和专用机动车停车场,面积应满足市场经营需要。
5.2.2 露天交易区
5.2.2.1地面应硬化,铺砖地面或更高级别地面。
5.2.2.2应有良好的排水通道。
5.2.2.3交易区内摊位面积充裕,过道宽度不少于4 m.
5.2.2.4交易区内应按商品种类和品类划分区域,同类型商品应在同-交易区交易,防止交叉污染。
5.2.3棚厅交易区
5.2.3. 1棚厅应明示交 易的商品类型.
5.2.3.2棚厅宜为 封闭或半封闭结构。
5.2.3.3棚厅应宽敞明亮、通风顺畅。
5.2.3.4棚厅出入口应不少于 2个。有车摊的棚厅,出入口宽度应不少于3 m。
5.2.3.5棚厅过道宽度不应少于 2 m. .
5.2.4门店交易区
5.2.4.1门店招牌宜统- 形象设计、统-安放位置。
5.2.4.2门店前3 m内不宜设立露天摊位。
5.2.4.3门店内 仓储区和生活区应相互独立,严禁使用明火。
5.2.5货栈交易区
5.2.5.1应分 品分垛管理。
5.2.5.2应做好防腐 、防蚊虫、防鼠、防雨、排水处理。文章源自标准下载网-https://www.biao-zhun.cn/84796.html
SB/T 10584-2011 皮革和毛皮市场管理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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