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 1116.3-1991.
5.6 灯的外观(第4.7条)检验
用目测法进行检验,其结果应符合要求。
5.7 灯引线的拉力(第4.8条)试验
将被测灯固定于专用的试验台上,用拉力机的夹子夹住引线末端的管针,沿引线的轴线方向逐渐增大护力至4.9N,保持60s,然后逐渐减小拉力,试验结果应符合要求。
5.8灯的低温 (第4.9条)试验
将包装待运的灯按GB 2423. 1试验Ab及本标准4.9条规定进行,再于常温下恢复24h .后,灯的性能应符合4.3, 4.4条要求。
5.9灯的恒定湿热 (第4.10条) 试验
将包装待运的灯按GB 2423.3试验Ca及 本标准4.10条规定进行,再于常温下恢复2-后,x :的性能应符合4.3, 4.4条要求。
5.10灯的碰撞(第4.11条)试验
将包装待运的灯,按CB 2423 .6试验Eb及本标准4.11条规定进行,试验后灯的性能应符合4.3,4.4条要求。
5.11灯的自由跌落 (第4.12条) 试验
将包装待运的灯,按GB 2423. 8试验Ed及本标准4.12条规定进行跌落试验,试验后的性能应符合4.3, 4.4条 要求。
6检验规则
6.1检验分类
a.出厂检验;
b.型式检验。
6.2出厂 检验:应由厂质量检验部门按4.2,4.3, 4.4, 4.7条的要求进行逐只检验。
6.3 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设计定型;
b.老产品转厂 生产投产时;
c.灯的设计、工艺或所用主要原材料有较大变动时;
d.停产一年,再恢复生产时;
e. 每年不少于一次;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6.4型式检验 应由厂质最检验部门,从出厂检验合格的灯中随机抽取,按GB 2829判别水平
I.二次抽样方案的规定执行。RQL取65,按本标准第4.2~4.12条的要求逐项进行(4.9文章源自标准下载网-https://www.biao-zhun.cn/78088.html
QB 1116.3-1991 仪器灯泡氘灯
如果觉得本站不错,就请站长喝个咖啡吧,谢谢您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