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2903-2007.Jar candle.
5. 10燃烧时间
取样品4支,在室温15C~25C、 无强空气对流条件下,用计时器测量蜡烛从点燃至燃烧到离蜡烛底部10mm或20mm (参照5.9注进行试验)所用的时间。
5.11 燃烧余辉
取样品4支,在室温15C~25C、无强空气对流条件下,点燃30min, 将蜡烛熄灭,测量蜡芯熄灭至无烟的时间;重新点燃蜡烛,重复上述试验。取两次试验结果的最大值为最后测试结果。
5.12安全性
目测5.9的全过程,观察容器有无破裂。
5.13 容器表面温度
5.13.1主要仪器
红外测温仪:精度+1"C.
5.13.2测试步骤
取样品4支,在蜡烛燃烧过程中用红外测温仪测定容器表面温度,取4支蜡烛中试验结果的最大值为最后测试结果。
5.14净含量
取样品10支称重,与标注净含量比较,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的规定。
6检验规则
6.1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1.1出厂 检验
每批产品出厂前需经厂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色泽、气味、蜡芯偏心度、蜡芯露出长度、燃烧性能、安全性。
6.1.2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的全部要求,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时,地应进行形式检验.
a)原料、工艺有较大改变或配方调整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b)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d)行业管理部门、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型式检验的要求时。文章源自标准下载网-https://www.biao-zhun.cn/763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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