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462-2004.
1范围
GA/T 462规定了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框架。
GA/T 462适用于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与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A234旅店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基本功能
GA 241.7印章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第 7部分:基本功能
GA 434.2印刷业治安管 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第2 部分:基本功能
GA 438.2机动车修理 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第2 部分:基本功能
GA/T 463治安管 理信息系统基本公共功能
GA/T 464治安管理信息 系统用户访问控制及权限管理
GA/T465(所有部分)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基本业务功能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五要素"five elements of public order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
“五要素”指“人”、“地”、“物”、“组织”、“事”。“人”要素:人的自然属性和管理属性;“地”要素:地理位置和区域的表示;“物”要素:与治安管理相关生物和物体的属性:“组织”要素:由人、地、物要素构成的相对稳定的社会实体;“事”要素:在某一时段、由特定原因引发、有一定结果的,作用于人、地、物、组织诸要素,属于治安管理范畴的事情。文章源自标准下载网-https://www.biao-zhun.cn/73053.html
GA/T 462-2004 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功能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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