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5380-2019.Ukulele.
8.3.2型式检验
8.3.2.1 4.1~4.3 项的型式检验每12个月进行1次,有害物质限量的型式检验按GB/T 28489- 2012中7.2的规定执行。在更改结构、制造工艺及主要原材料、或停产6个月以上后恢复生产时或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也应进行。
8.3.2.2 4.1~4.3 项的型式检验样品应从当前生产的、经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有害物质限量的抽样按GB/T 28489- - -2012 中6.1的规定执行。
8.3.2.3型式检验的样 品应符合GB/T 2829- 2002 中判别水平的一-次抽样方案规定。
8.3.2.4型式检验所抽取的全 部样品应先按出厂检验项目检验。若有不合格品,应以合格品换取,同时分析原因,但不作为型式检验结果的依据。
8.3.2.5型式检验按本标准 全部技术指标进行,不合格质量水平(RQL)为50,判定数组为(1 2) 。
8.3.2.6型式检验合格, 则本周期生产的产品为合格。
8.3.2.7经型式检验合格的产品, 应加以整理,并得到订货方的允许,才可作为合格品出厂。
9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9.1每把琴的音孔内应贴有商标, 出厂时应有产品合格证和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上应标明产品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有检验员盖章和厂址。
9.2 包装上应有生产厂名、厂址、商标、品种、规格等字样或标志,还应有生产日期或出厂日期、数量、体积以及“防潮”“防震” “ 防晒"等字样或标志。包装箱内产品的数量及包装箱用材应由订货部门和生产厂协商确定。
9.3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淋雨、日晒、受潮,装卸时应小心轻放,不应压以重物。
9.4 产品应放置在温度0C~40 C,相对湿度40 %~80 %的室内保管,不应直接雨淋、日晒。
9.5产品应存放在距热源和有机溶剂2000 mm以外,距地面大于100 mm、距墙壁大于300 mm的地台板或货架.上.文章源自标准下载网-https://www.biao-zhun.cn/72128.html
QB/T 5380-2019 尤克里里
如果觉得本站不错,就请站长喝个咖啡吧,谢谢您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