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Y/T 133-1998.Regulation of inspection for the quality of production technition of broadcasting programmes.
1范围
GY/T 133规定了检验广播节目录制技术质量规范。
GY/T 133适用于对语言、文艺,以及广播剧等广播节目(磁带)进行检验的基本要求。其它有声材料节目录制技术质量的检验亦可参照使用.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783- 1979广播节目(磁带录音)的录制和交换
GB 5439- 1996立体声广播节目(磁带)的录制和交换
GB 14221-1993广 播节目试听室技术要求
3检验项目
3.1 录音电平
GY/T 133工作磁平均以255nwb/m为基准,节目信号的最大音量,一般不应超过音量表的0VU刻度。
语言节目信号一般在VU表的40%至80%之间。
文艺节目信号一般在VU表的20%至100%之间。
节目信号的蜂值电平,一般不应超过PPM表的+ 9db.
3.2 噪声
本底噪声电平应低于-50db,节目磁带无异常杂音
3.3 失真
声音圆润,保持原有声源的音色特点,声处理设备运用得当.
3.4 抖晃
声音平稳,无抖晃感觉。
3.5 清晰
声音层次分明,有清澈见底之感。
3.6 复接与剪接技术
节目衔接自然、贴切,觉察不出痕迹。文章源自标准下载网-https://www.biao-zhun.cn/69914.html
GY/T 133-1998 广播节目录制技术质量检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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