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1313-2016.Code of practice for examination of normal handwriting in forensics.
1范围
GA/T 1313规定了法庭科学文件检验技术领域中正常笔迹检验的步骤和要求。
GA/T 1313适用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所属司法鉴定机构以及其他司法鉴定机构的文件检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A/T1310--2016法庭科学笔迹鉴定意见规范
3检验前准备
3.1了解案件简要情况.检材的证据价值以及嫌疑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受教育情况等。
3.2逐件审核检材 的名称数量、来源等。
3.3逐件审核样本的名称、数量、来源等。
3.4审核鉴定要求。
4检验步骤
4.1标识检材 、样本
对送检的所有检材和样本应进行唯一性标识,但不能影响检材、样本的原貌。
4.2检验分析检材笔迹
4.2.1检验确定检材笔迹是否直接 书写形成。是直接书写形成的,继续;不是直接书写形成的,应分析:
a)检材笔迹可能的复制方式;
b)检材笔迹是否复制清晰,笔迹特征是否反映充分;
c)检材的复制方式是否对其笔迹的本质特征造成影响。
4.2.2检验分析检材笔迹书写是否正常。确认为非正常书写的笔迹,应当按相应的非正常笔迹检验程序规范进行检验。
4.2.3检验分析检材 笔迹的类型及其书写模式,以及相互是否存在关联性。
4.2.4检验分析同一类型和书写模式的检材笔迹,其特征变化的范围、程度及原因。文章源自标准下载网-https://www.biao-zhun.cn/67409.html
GA/T 1313-2016 法庭科学正常笔迹检验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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