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Y 5070-2013.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TV studio I ighting system.
1.0.1为规范电视演播室 (以下简称演播室)灯光系统的施工及验收,保证工程质量,确保系统安全运行,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演播室灯光系统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1.0.3演播室灯 光系统的施工及验收应按已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
1.0.4演播室灯 光系统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0.1悬吊装置 rigging device吊挂灯具或景物的电动或手动装置。
2.0.2提升装置 lift device能升降灯具或景物的专用卷扬机装置。
2.0.3电动水平 吊杆motor ized hor izontal bar提升装置安装在灯光设备层上与灯(景)杆分离,通过钢丝绳或钢带连接的电动升降装置。
2.0.4电动吊架 motorized frame提升装置安装在灯光设备层上与灯(景)吊架分离,通过钢丝绳或钢带连接的电动升降装置。
2.0.5自提升电动吊杆 self- climb motorized bar提升装置和吊杆组合为一体的电动升降装置。
2.0.6 垂直吊杆vertical bar提升装置安装在灯光设备层上与灯杆分离,配有伸缩器导向的升降装置。
2.0.7 手动垂直吊杆manual vertical bar配有仲缩器导向的手动升降装置。
2.0.8铰链吊杆 hinge hoist采用铰链装置做伸缩器,可升降和水平行走的垂直吊杆。
2.0.9单点吊机 single point hoist用一个吊点吊挂布景或灯具的电动提升装置。多个单点吊机与铝合金桁(吊)架可以组合成不同的吊挂方式。文章源自标准下载网-https://www.biao-zhun.cn/66833.html
GY 5070-2013 电视演播室灯光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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