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D/T 1310-2004.The requirements of internet advertising e-mail format.
1范围
YD/T 1310规定了国内互联网络上传播的、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广告电子邮件的格式,主要包括广告电子邮件的词法、头部字段和消息体的格式以及头部字段的语法。制定本标准的目的是定义在邮件系统间传递的消息内容的格式,而邮件系统在本地存储消息时可以采用也可以不采用该格式,即本地存储的方式不在本标准规定的范围内。
YD/T 1310适用于广告邮件发送者和发布者编写和检查互联网广告电子邮件的格式和对垃圾电子邮件的防范。同时本标准还是互联网电子邮件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广告电子邮件业务的技术依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8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RFC 2822互联网消息格式
RFC 2045多用途互联网邮件扩展(MIME)第1部分:互联网消息体格式
RFC 2234增强的BNP语法规范
3定义和缩略语
3.1定义
互联网广告电子邮件:用于广告宣传目的的互联网电子邮件。
互联网垃圾电子邮件(以下简称垃圾邮件);收信人事先没有提出要求或者同意接收的广告、电子刊物、各种形式的宣传品等宣传性的电子邮件;隐藏发件人身份或地址等信息的电子邮件;含有虚假的信息源、发件人或路由等信息的电子邮件。符合以上任-特征的电子邮件应被认定为垃圾邮件。文章源自标准下载网-https://www.biao-zhun.cn/66409.html
YD/T 1310-2004 互联网广告电子邮件格式要求
如果觉得本站不错,就请站长喝个咖啡吧,谢谢您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