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715-2007.Applications and developments management standard of public security infomation system.
1范围
GA/T 715规定了公安信息系统应用开发的过程及要求。
GA/T 715适用于公安信息系统的应用开发管理。
2管理环节
本标准规范了公安信息系统应用开发过程。包括立项申请、需求任务书编制及审批、招标管理、开发过程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培训诸环节。
3立项申请
3.1 项目提出
项目责任单位根据公安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公安信息系统开发项目申报书,项目申报书主要内容详见附录A.
3.2立项审批
3.2.1 立项审批部门
项目管理部门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审批。
3.2.2审 批内容
项目管理部门对公安机关负责应用、网络、安全、标准等内容的部门及人员的意见进行汇总,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预期的效益、建设内容与技术指标、资金来源等进行综合评定。
3.2.3确定立项
项目管理部门根据综合评定结果确定是否立项。
4需求任务书编制及审批
4.1需求任务书编制
由项目责任单位根据立项审批意见编制需求任务书。需求任务书主要内容详见附录B.
4.2需求任务书审 批
4.2.1审 批部门
由项目管理部门对需求任务书进行审批。
4.2.2审批内容
a)总体结构设计;
b)技术路线;
c) 与旧系统的衔接;
4.2.3审批意见
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审批意见和要求,项目责任单位负责修改。
5招标管理
5.1组织招标
项目管理部门应依据国家和公安机关的有关规定确定招标形式并组织招标。
5.2招标过程
按照各地政府关于公安机关招标管理规定,采购部门会同项目责任单位根据项目管理部门批复的项目衢求任务书,委托招标中介机构编制项目招标文件,同时对参与投标的公司设置相应的要求,包括涉密资质/集成资质/软件开发企业认证、注册资金规模和人员规模。最后依据所制定的标书、评标原则、评分规则,报请同级公安机关信息化领导机构批准后,进行招标工作,拟定中标单位,报项目管理部门审批。文章源自标准下载网-https://www.biao-zhun.cn/63990.html
GA/T 715-2007 公安信息系统应用开发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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