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D 5153-2007.Interim Provision on Fixed Softswitch Network Engineering Design.
1总则
1.0.1YD 5153规定适用于同一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固定软交换网(含本地网和长途网)新建软交换设备的安装工程设计。扩建、改建工程设计在充分考虑原有设备的特点、合理利用原有设施的基础上,参照执行本暂行规定。
1.0.2工程设计中涉及的软交换业务的路由选择原则、编号计划、流程、应用规程以及有关No.7信令、计费等要求应符合电信主管部门相关技术体制及电信业务经营者的相关规范的规定。
1.0.3 软交换网元SDB的相关设计要求参见YD/ T 5036- 2005《固定电话网智能网工程设计规范》。
1.0.4工程设计中采用的软交换设备应取得信息产业部电信设备人网许可证。未取得人网许可证的设备不得在工程中使用。在我国抗震设防烈度7度以上(含7度)地区公用电信网中使用的交换设备,应取得信息产业部颁发的电信设备抗地震性能检测合格证。未取得合格证的设备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1.0.5YD 5153规定未涉及的与固定软交换工程建设有关的内容应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
1.0.6YD 5153规定与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有矛盾时,应以国家标准和规范为准。如执行本规定个别条文有困难时,在设计中应提出充分理由并经主管部门审批。文章源自标准下载网-https://www.biao-zhun.cn/607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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