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D 5158-2007.Provisional Specification of Engineering Design for Mobile Multimedia Messaging Service Center.
1总则
1.0.1YD 5158适用于移动多媒体消息中心新建工程,改、扩建工程在合理利用原有设施的基础上参照本规定执行。
1.0.2移动多媒体消息中心的设计应遵循开放性的原则,设计的业务系统应具有标准化、可靠性、可扩充性,设计的系统应安全可靠。
1.0.3工程设计中采用的电信设备应取得信息产业部电信设备入网许可证。未取得信息产业部颁发的电信设备人网许可证的设备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1.0.4当本规定与国家标准有矛盾时,应以国家标准为准。
1.0.5在特殊情况下执行本规定个别条款有困难时,设计中应充分阐述理由,并提出采用相应措施的报告,呈主管部门审批。
2术语和符号
英文缩写 英文名称 中文名称
AO Application Originated 应用发起
AT Application Terminated 应用终止
3业务与功能
3.1业务
3.1.1按通信实体划分,多媒体消息中心应支持多媒体消息的终端到终端业务、终端到应用业务和应用到终端业务。
3.1.2按接收方个数划分,多媒体消息中心应支持点对点业务、点对多点业务。其中点对多点业务中除终端点对多点业务外也可支持应用点到多点业务。
3.1.3多媒体消息中心应支持与外部邮件系统(包括移动多媒体邮件)互通业务。
3.1.4多媒体消息中心支持的消息大小应不小于100k字节,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者的业务要求应能设置允许发送和接收的实际信息量大小。
3.1.5多媒体消息中心应至少支持以下消息内容格式:
1.纯文本格式: US ASCII、ISO-8859- 1、UTF-8、Shift_JIS、GB 2312。文章源自标准下载网-https://www.biao-zhun.cn/60738.html
YD 5158-2007 移动多媒体消息中心工程设计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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