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D 5125-2005.Provisional Supervision Speeification of Installation Engincering for Conmunication Equipment.
1.总则
1.0.1为规范通信设备安装工程施工 监理工作的内容、规划、程序和方法,以实现对工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及安全监督(三控两管一协调一监督),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1.0.2YD 5125规定适用于新建光缆传输系统设备、电话交换设备、微波接力系统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监理。扩建、改建工程可参照本暂行规定执行。
1.0.3工程设计中采用的通信设备应取得信息产业部电信设备人网许可证,未取得信息产业部颁发的电信设备人网许可证的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在我国抗震设防烈度7度以上(含烈度7度)地区公用通信网中使用的交换设备、传输设备、电信电源和移动基站等主要设备,应取得电信设备抗震性能检测合格证。未取得信息产业部颁发的电信设备抗震性能合格证的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1.0.4通信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1.0.5 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施工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明确各自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各项检查制度,努力做好施工监理工作。
1.0.6 通信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监理,除应符合本暂行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和通信行业主管部门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在执行本暂行规定时如与国家规定不一致,应以国家规定为准。文章源自标准下载网-https://www.biao-zhun.cn/60707.html
YD 5125-2005 通信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监理
如果觉得本站不错,就请站长喝个咖啡吧,谢谢您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