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D 5102-2003.Specifications of Enginering Design for Line of Long haul Optical Fiber Cable Trunk Transmission System.
1总则
1.0.1《长途通信干线光缆传输系统线路工程设计规范》(简称本规范)适用于新建长途通信干线陆地光缆传输系统的线路工程设计。改建、扩建及其他类似光缆线路工程可参照执行。
1.0.2工程设计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国家基本建设方针政策,合理利用资源,节约建设用地,重视文物和环境保护。
1.0.3 工程设计必须保证通信网整体通信质量, 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设计中应当进行多方案比较,努力提高经济效益,降低工程造价。
1.0.4工程设计应合理利用已有网络设施和装备器材。
1.0.5 工程设计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技术标准要求的材料和设备,未取得人网许可证的产品不应在工程中使用。
1.0.6 工程设计应与通信发展规划相结合。建设方案、技术力案、设备选型应以网络发展规划为依据,充分考虑远期发展的可能性。
1.0.7当本规范与国家相关网络技术体制、进网要求、技术标准有矛盾时,应以后者为准;与本规范引用的标准及规范有矛盾时,应以本规范为准。
1.0.8在特殊情况下执行本规范的条款确有困难时,应充分阐述理由,提出解决方案,并呈有关主管部门审批。
1.0.9YD 5102未尽事宜,可参照现行相关设计规范或暂行规定执行。文章源自标准下载网-https://www.biao-zhun.cn/605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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