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D 5059-2005.Design Specification for Seismic Installation of Telecommunication Equipment.
1总则
1.0.1为贯彻执行地震工作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在电信设备符合抗震标准的条件下,电信设备安装的铁架及加固点,经抗震设防后,在遭受相应设防烈度的地震作用时,能够保障通信,减少人员伤害和经济损失,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9度地区的新建电信设.备安装工程及安装在屋顶上或屋顶塔上的微波天馈线、移动天馈线的抗震设计。改建、扩建电信设备安装工程参照执行。
1.0.3 电信设备安装设计的抗震设防烈度,应与安装设备的电信房屋的抗震设防烈度相同。一般情况可采用基本烈度,各类电信房屋设防类别应执行通信行业标准YD 5054-2005《电信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的有关规定。
1.0.4工程设计中采用的电信设备应取得信息产业部电信设备人网许可证。未获得信息产业部颁发的电信设备人网许可证的设备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在我国抗震设防烈度7度以上(含7烈度)地区公用电信网中使用的交换、传输、通信电源、移动基站等主要设备,应取得电信设备抗震性能检测合格证。未取得信息产业部颁发的电信设备抗震性能合格证的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1.0.5电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设计规范和标准的规定。在执行本规范与国家规定有矛盾时,应以国家规定为准。文章源自标准下载网-https://www.biao-zhun.cn/60437.html
如果觉得本站不错,就请站长喝个咖啡吧,谢谢您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