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D 5032-1997.Code for Design of Videoconference System Engineering.
1总则
1.0.1为了适应经济建设高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社会需求,提供异地会议电视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设计规范。
1.0.2YD 5032适用于 新建的设置专用会议室的会议电视系统工程设计,改、扩建工程可参照执行。专用会议电视用户进入会议电视网时,应遵守本设计规范的各项规定。
1.0.3会议电视系统工程应纳入通信工程建设规划之中,所需的传输信道应与数字网的建设紧密配合、同步实施,以满足社会对会议电视的需求。
1.0.4工程设计必须保证会议电视系统的质量和安全,考虑施工和维护方便,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5工程设计必须选用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的定型产品。未经产品质量鉴定合格的设备及主要器材,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1.0.6会议电视系统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的相关规定。
2术语和符号
术语和符号 英文名 中文名或解释
Adaptive Differential ADPCMPulse Code Modulation 自适应差分脉码调制
3会议电视系统的组成
3.0.1会议电视主要宜由摄像机、话筒、编辑导演设备、调音台、会议电视终端设备、多点控制设备、图像显示设备、会场扩声设备等组成。在全国会议电视网还应设置CMMS和监控管理工作站。
3.0.2摄像机和话筒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会议电视的每一会场最少配备一台带云台的受控摄像机、一台辅助摄像机和一台图文摄像机。面积较大的会议室,宜适当增加辅助摄像机,以保证从各个角度摄取会场全景或局部特写镜头。
b)会议电视会场应根据用户要求参与发言的人数确定话简的配置数量。话筒不宜设置过多,其数量不宜超过10个。文章源自标准下载网-https://www.biao-zhun.cn/58888.html
YD 5032-1997 会议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如果觉得本站不错,就请站长喝个咖啡吧,谢谢您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