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DB 143.1-2014.Cloud service for government-Part 1: elastic compute service requirement.
1范围
YDB 143.1规定了面向政务的云主机服务要求,包括云主机服务资源、云主机服务基本指标要求、云主机服务性能参数、安全要求、节能要求和云主机服务定价项。
YDB 143.1适用于中国大陆境内的各级政府机构,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2术语和定义
2.1
云主机服务Elastic Compute Service
整合了计算、存储与网络资源的IT基础设施能力租用服务,能够弹性扩容,提供基于云计算模式的按需使用和按需付费能力的服务器租用服务。
注1:云主机服务与服务器产品的能力和功能相当,提供云主机服务的服务器、交换机等设备资产属于云主机服务提供商,政府用户采购的是服务,而非设备。
2.2
数据Data
(广义上)云服务.上所有以0或1格式表示的信息。云计算服务里的数据主要包括:
一云服务的客户数据:云服务的客户的控制下的一-类数据对象,包括输入的数据和由应用这些数据产生的新数据;
示例:对象可包括文件,表,数据库条目,电子邮件和使用云服务或传输到云服务提供商用于临时或长期处理或存储创建的其他对象。
一云服务提供商数据:云服务商控制的一类数据。例如,访问控制列表、系统日志、操作日志等;
一云服务客户帐户数据:描述用户特征的账户信息,包括如姓名,地址,付款信息等;
一云服务衍生的数据:基于云服务的客户数据、提供商数据、客户账户数据分析得出的数据。如语音识别等。文章源自标准下载网-https://www.biao-zhun.cn/47898.html
YDB 143.1-2014 面向政务的云服务 第1部分:云主机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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