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20076-2012.Earthquake instrumentation criteria for nuclear power plants.
1范围
NB/T 20076规定了安装在核电厂的地震仪表系统的最低要求。
NB/T 20076适用于陆上轻水堆核电厂用于监测的地震仪表系统,其他类型核设施的地震仪表系统也可参考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
a)在达 到预定地面加速度时,自动触发停闭核电厂的地震仪表系统;
b)地震仪表记录评 估的程序和数据处理。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加速度传感器acceleration sensor
能够测量绝对加速度的仪表,它能产生传输给记录设备的信号。
2.2I类构筑物categoryI structure
核电厂中与核安全有关的重要构筑物,包括损坏后直接或间接造成事故的构筑物,此类构筑物采用运行基准地震和安全停堆地震进行抗震设计。
2.3通道标定channel cal ibration
对仪表、传感器或系统进行测试,必要时进行调整,使其能够在规定的量程和精度范围内工作。这种标定可能要求仪表从安装位置上拆下。
2.4通道检查channel check
对时程加速度仪的通道功能状态定性核实,这种检查就地进行,与通道功能试验可能相同。
2.5通道功能试验channel function test
一种不加调整的测试。 向仪表、传感器或系统提供- -个已知的输入量,证明它们能正确执行其功能。这种功能试验不一-定要求仪表从安装位置上拆下。
2.6安全壳基础containment foundation
安全壳或者反应堆厂房的基础,如果邻近基础与安全壳基础是一-体构造的,也应包括该基础。
2.7累积绝对速度cumulative absolute velocity (CAV)
强震动期间内绝对加速度的时间积分。此数值可以很好的表征地震时程的破坏潜力。文章源自标准下载网-https://www.biao-zhun.cn/43592.html
NB/T 20076-2012 核电厂地震仪表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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