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42008-2013.Reciprocating internal combustion gas generating set-Nomenclature and code of designations.
1范围
NB/T 42008规定了燃气发电机组产品名称及其型号编制规则。
NB/T 42008适用于以天然气、沼气、瓦斯、炼化尾气、煤气等可燃气体为燃料的往复式内燃燃气发电机组。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725内燃机产 品名称和型号编制规则
GB/T 1883.1 往复式内燃机词汇第1部分:发动机设计和运行术语(GB/T 1883.1-2005, ISO2710-1: 2000, IDT)
GB/T 2820.5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组第5 部分:发电机组(GB/T 2820.5-2009, ISO8528-5: 2005, IDT)
JB/T 8194内燃机电站名词术语
3产品命名
燃气发电机组命名应符合GB/T 1883.1、GB/T 2820.5、JB/T 8194的规定,按所采用的燃料命名,例
如天然气发电机组、沼气发电机组、瓦斯发电机组等。
4型号编制
4.1总则
4.1.1燃气发 电机组型号由阿拉伯数字(以下简称数字)、汉语拼音字母或国际通用的英文缩略字母(以下简称字母)组成。
4.1.2型号编制的字母,允许制造商根据需要选用,但不应与GB/T 725规定的字母重复
4.1.3燃气发电机组的型号应简明, 第-部分规定的符号必须表示,但第二部分、第三部分符号允许制造商根据具体情况增减,同一产品的型号应一致,不应随意更改。
4.1.4由国外引进的燃气发电机组产品,允许保留原产品型号或在原型号基础上进行扩展。经国产化的
产品宜按本标准的规定编制。文章源自标准下载网-https://www.biao-zhun.cn/41198.html
NB/T 42008-2013 往复式内燃燃气发电机组产品名称和型号编制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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