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5567-2019.Regulations for content and depth of the research report of electric power planning.
1总则
1.0.1为规范电力规划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明确电力规划研究报告应满足的内容及深度要求,制定本标准。
1.0.2 DL/T 5567适用于省级及以上电力规划研究报告的编制。
1.0.3电力规划研究报告的编制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基本规定
2.0.1电力规划研究从上至下包括全国电力规划研究、区域电力规划研究和省级电力规划研究。各级电力规划研究应相互协调,下级电力规划研究作为上级电力规划研究的基础,上级电力规划研究指导下级电力规划研究。
2.0.2电力 规划研究的年限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年限相一致,分为五年电力规划研究(简称五年规划),中期电力规划研究(简称中期规划,时间为5年~15年)和长期电力规划研究(简称长期规划,时间为15年以上)。
2.0.3电力规划研究应深入调查、分析国民经济和电力工业发展历史、现状以及发展趋势,研究电力需求水平,通过电力供需平衡、电气计算等技术分析提出可行的电源及电网规划方案,并从能效、环境影响、社会影响、经济性等方面对方案进行综合比选.提出推荐规划方案以及相关建议。必要时应针对影响电力规划的重要问题另列专题研究。
3历史回顾及现状分析
3.0.1应简要回顾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列表给出主要统计指标。
3.0.2应整理电力系统历 史及现状数据,分析总体发展情况,主要应包括下列内容:
1电力负荷历史资料。包括用电量、最大负荷及负荷特性等;
2电源现状。包括发电装机容量、发电量、设备平均利用小时、出力特性等;按能源结构划分的各类发电装机容量、发电量及其比例关系等;
3电网现状。 包括电网覆盖范围及主要特点,主网架结构及与周边电网联系,电网间送受电情况,各电压等级电网设备总规模等。文章源自标准下载网-https://www.biao-zhun.cn/15282.html
DL/T 5567-2019 电力规划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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