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T 383.3-1998 Manning norm for engineering ship Harbour construction ship.
1范围
JT/T 383.3规定了航务工程船舶劳动定员。
JT/T 383.3适用于航务工程船舶的劳动定员管理。
2定员
2.1 拖轮
2.1.1 船长:1人。
2.1.2 甲板部定员见表1。
2.2打桩船
2.2.1船长:1人。
2.2.2甲板部定员见表3。
2.3起重船
2.3.1船长:1人。
2.3.2甲板部定员见表5。
2.4 抓斗式挖泥船引用JT/T 383.2- 1998 2.4
2.5铲斗式挖泥船引用JT/T 383. 2- 1998
2.6混凝土搅拌船
2.6.1船长:1人。
A1工作班次
A1.1小于等于221kW拖轮定员按--班工作制配置。
A1.2 222~735kW拖轮定员按二班工作制配置。
A1.3大于736kW拖轮定员按三班工作制配置。
A1.4 起重船、打桩船定员按1.5班工作制配置。
A1.5驳船、挖泥船定 员按三班工作制配置。
A2本标准定员不包括公休、轮休等所需的后备船员。
A3设置并使用通讯电台的拖轮可配置报务员1人。
A4供水、供油、电焊、交通等航务工程辅助船舶参照本标准拖轮定员执行。
A5多功能升降施工平台的定员参照40~60m桩架的打桩船规定执行。
A6浮船坞参照41~150t起重船的定员执行。文章源自标准下载网-https://www.biao-zhun.cn/1173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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