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S 275-2-2014 Quota for Per-shift Cost of Construction Plant and Equipment Used in Construction Project of Inland River Transportation.
说明
一、JTS 275-2是《内河航运水工建筑工程定额》(JTS275-1) 及《内河航运设备安装工程定额》(JTS275- 3) 的配套定额,是编制内河航运水工建筑及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及施工图预算的依据。也可作为其他阶段计算施工船舶及机械艘(台)班单价的依据。
二、JTS 275-2按船舶机械为施工单位资产并由本单位负责管理的方式考虑。其他权属或管理方式的船机艘(台)班费用可按实际情况计算。
三、本定额共分为二章,第一章施工船舶,第二章施工机械。
四、本定额每艘(台)班均按8小时工作制制定,已综合考虑了辅助时间等因素,使用时不得调整。
五、本定额费用项目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内河航运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参考《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原则》确定。由以下内容组成:
1.一类费用,系指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中不可变动部分,应符合以下规定:
(1)基本折旧费指施工船舶、机械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始价值所需的费用;
(2)船舶检修费指施工船舶使用到达规定的检修间隔期,应进行检修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
(3)机械大修费指施工机械使用到达规定的大修间隔期,必须进行大修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文章源自标准下载网-https://www.biao-zhun.cn/1088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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