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S 320-4-2018.
1总则
1.0.1为统一 船闸调试的技术要求 ,检验船闸整体运行性能,提高船闸调试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制定本规程。
1.0.2 JTS 320-4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设备改造及大修船闸的调试。
1.0.3船闸调试应在主体工程和主要设备现场安装调试完成的基础上,分阶段有序进行。
1.0.4船闸调试除应符合本规程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基本规定
2.1 一般规定
2. 1.1船闸调试应 检验船闸各设备的技术性能,检定各设备的运行参数,优化船闸的整体运行状态。
2.1.2船闻调试宜在设计条件下进行,应遵循水头从低到高的原则,按调试工作大纲有序进行。
2. 1.3船闸运行水位发 生较大变化时,应进行补充相关的检测和调试工作。
2. 1.4船闸调试前应具有 下列基础资料:
(1 )设计文件;
(2)试验研究成果报告;
(3)水工建筑物施工资料;
(4)单项设备采购招标技术文件、制造及安装调试资料;
(5)水文气象资料。
2. 1.5船闸调试前应具备 下列基本条件:
(1 )主体土建工程完成;
(2)具备供电条件;文章源自标准下载网-https://www.biao-zhun.cn/1071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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