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J 279-2005 Design and Construction Tecenical Code for Resilient Pile Failitis for Port Engineering.
1总则
1.0.1 为统一港口工程桩式柔性靠船设施设计与施工技术要求,做到安全适用、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确保工程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 JTJ 279适用于港口工程非岩质地基条件下,利用钢桩变形吸能或钢桩与护舷共同变形吸能的靠船设施设计与施工。其他桩式柔性结构可参照执行。
1.0.3 港口工程桩式柔性靠船设施的设计与施工,除应符合本规程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基本规定
2.0.1桩式柔性 靠船设施应与码头平台分开设置。
2.0.2码头 平台不宜承受船舶撞击力。当码头平台不承受船舶撞击力时,柔性靠船设施与码头平台间应留有足够的间距,并满足作业要求;当码头平台承受船舶撞击力时,柔性靠船设施与码头平台间应设缓冲装置,其间距应根据力的传递要求确定。
2.0.3桩式柔性靠船设施应根据水深、受力情况和地基情况等采用单桩结构或多桩结构。
2.0.4桩式柔性靠船 设施的刚度系数宜控制在500~2000kN/m之间。刚度系数应按下式计算:文章源自标准下载网-https://www.biao-zhun.cn/1061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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