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 1060.7-87.
1引言
1.1 CB 1060.7适用于钢质船体制造中手工电弧焊、重力焊、二氧化碳半自动焊、埋弧自动焊、埋弧半自动焊、电渣焊的电焊工时定额查定。非船舶产品的电焊工时定额也可参照执行。.
1.2本标准中焊接接头基本型式与尺寸,均按CB*3190一83《船体结构焊接坡口型式》、GB985~986一80《手工电弧焊焊接接头的基本型式与尺寸》和《埋弧焊焊接接头的基本型式与尺寸》中的规定。
2操作程序
2.1施焊前。焊工应熟悉图样所规定的焊接符号和工艺要求,领取合适的焊接材料,带好必要的生产工具和安全防护用品,选择合适的焊接设备,检查焊缝的坡口和间隙是否符合焊接工艺要求,并做好焊接部位的清洁工作。
2.2施工中。焊工应严格遵守焊接工艺,正确选用焊接规范,确保焊缝的内、外部质量和成型焊缝的外形尺寸。
2.3施工后。焊工应清除焊渣、飞溅、垃圾,清洁工作场地,经自验修补后提交质量检验部门验收,.并应达到质量要求。
技术要求
3.1焊工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颁发的《焊工合格证书》。
3.2成型焊!的外形尺寸应符合CB*3190-83和GB985~986一80中的规定;表面质量应符合CB999一82《船体焊缝表面质量检验标准》中的规定;内部质量应符合CB*3177一83《民用船舶钢焊缝射线照相和超声波检查规则》中的规定。文章源自标准下载网-https://www.biao-zhun.cn/1029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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