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2094.6-1995.
3.3产品标记由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标准编号组成。
3.4标记示例:
300mm规格的A型夹背锯标记为:夹背锯300A 型QB/T 2094.64技术要求
4.1锯片应采用GB/T 3525中规定的65Mn冷轧锅带﹐或采用具有同等性能以上的材料制造。
4.2背铁采用冷轧钢带制造﹐并须发黑或镀覆等防锈处理。
4.3手柄应采用硬木或塑料制造。
4.4锯片的硬度为HV423以上。
4.5锯片的横向直线度不大于0.20mm ,纵向直线度不大于1.50mm,
4.6锯片的表面粗糙度R值不大于3.2un。
4.7锯片表面不得有明显的黑斑、锈斑、麻点、裂纹等影响使用的缺陷。
4.8分齿后锯齿应形状完整、齿根不得有裂纹v且无明显不对称等影响使用性能的缺陷,锯齿几何形状及其参数见附录A(参考件)。
4.9手柄应光滑、完整、无裂纹,毛刺等缺陷,木柄应经涂漆处理。
4.10锯片与背铁、手柄的装配连接应牢固,无松动现象。
4.11磨齿夹背锯锯齿应锋利,齿部不得有未加工完好的齿及其他影响使用的缺陷。
4.12经磨齿后的齿面表面粗糙度R.值不大于1.6m。
5试验方法
5.1夹背锯的基本尺寸采用通用量具检验。
5.2锯片的硬度试验按GB/T 4340的规定进行。
5.3锯片的横向、纵向直线度检验按图⒉,图3所示,将锯片平置在一平板上露出齿部,用塞尺测量。
5.4锯片的表面粗糙度测试,采用粗糙度样块比较。
5.5锯片的表面质量、锯齿质量、手柄质量用目测检验。文章源自标准下载网-https://www.biao-zhun.cn/1029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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