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 1060.4-87.
CB 1060.4适用于钢质船体制造中船体零件冷加工的工时定额。非船舶产品钢质零件冷加工的工时定额也可参照执行。
CB 1060.4工时定额包括。基本时间、辅助时间、布置工作地时间、休息与生理需要时间、准备与结束时间。
1操作内容
1.1施工前:检查机床设备,看清加工符号,整理加工样板,清除工件表面的垃圾、油污,弹清加工线。
1.2施工中:根据加工要求调整加工设备,用样板检查加工成型的零件,使加工质量达到技术要求。
2技术要求
21冷加工操作人员必须懂得一定的冷弯原理,压力计算,冷弯半径选择,冷弯时弹性回跳,加工基线选择,冷弯零件缺陷分析及必要的工艺要求。
22冷加工精度要求应符合CB*3136-88《船体建造精度标准(L≥90m)》中第四章有关冷加.工方面的规定及CB"3195-83《中小型船舶船体建造精度》中第六章的规定。
修正系数K的规定
3.1本标准中的工时定额是以加工一般船用低碳钢为基准。若加工低合金钢零件,除本标准表中已注明﹒·的K值外,其余的K=1.20。
3.2成批加工零件数在50~100件,K=0.90,零件数在101~150件,K=0.8C零件数大于150件,K=0.70。
使用说明
4.1若所要查定的零件尺寸在表格中无具体规定时,可用内插法或类推法求工时定额。
4.2若一个工作物同时需用多个系数修正时,其总的修正系数K为各修正系数K之积。文章源自标准下载网-https://www.biao-zhun.cn/1029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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