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T 3000-2007 Basic requirement and evaluation method of produetion conditijon for shipbuilding enterprise.
1范围
CB/T 3000规定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船舶生产(包括建造、改装)的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其评价方法。
CB/T 3000适用于对各级各类从事钢质、铝质、纤维增强塑料和木质船舶生产企业具备的生产条件的评价从事其他材质船舶生产的企业具备的生产条件的评价可参照采用。
2.6木质船舶wooden vessel
主船体用木质材料建造的船舶。
2.7船长ship length
船舶的总长。一般船舶的船长为船舶最前端至最后端之间包括外板和两端永久性固定突出物(如顶推装置等)在内的水平距离。渔业船舶的船长为自龙骨上缘量至最小型深85%处水线总长的96%或该水线从赠柱前缘量至舵杆中心线的长度,取大者,船舶设计为倾斜龙骨时,其计量长度的水线与设计水线平行。
3一般要求
3.1船舶分类
船舶的分类见表1。文章源自标准下载网-https://www.biao-zhun.cn/1026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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