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 3495.1-92.
1主题内容 与适用范围
CB 3495.1规定了船舶工业档案的一、二、三级类目的设置及编号的原则与方法及产品、科学技术研究、基本建设、设备仪器档案的复分方法。
CB 3495.1适用于船舶工业档案的实体分类。
2引用标准
GB 9705文书档案案卷格式
GB/T 11822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
3术语.符号
3.1船舶工业档案
船舶工业系统企、事业单位,在科学技术研究、生产、经营、基本建设等各项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3.2档案实体分类
根据档案的内容、性质、形式的特点和相互之间的联系,把档案分成一定的类别,从而形成一个从总到分,层层隶属的实体管理系统。
3.3 档号
在整理和管理档案过程中,以字符形式赋予档案的一-组代码。
3.4“- ”分节符号
档号的分节标记符号,用于案卷目录号与分类号、分类号与案卷号之间或用于分类号与项目号、项目号与案卷号之间。
3.5“/”起迄符号档号中某种号码的起止符号。
4分类
4.1分类原则
4.1.1遵循船舶工业档案的 自然形成规律,保持船舶工业档案之间的有机联系。文章源自标准下载网-https://www.biao-zhun.cn/1012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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