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1636-1992.
5试验方法
5.1化学成分按GB/T 4734测定。
5.2煅烧试验在电炉中进行,1 350℃时保温30 min。
5.3 粒度按ZB Y20 002测定。
5.4含水率按ZB Y20 001测定。
5.5外观色泽用目辔鉴别。
6检验规则
6.1每批产品必须经生产单位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出厂时必须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书。
6.2产品按同一类别、同一等级形成批。
6.3样本的抽取
6.3.1袋装产品按表2的规定,从产品批中抽取样本袋,再从每个样本袋中抽取1 kg样品,混合均匀,按四分法缩分至检验项目所霸的试样量。
6-3.2散装产品应按网格法或方格法抽取不少于10 kg 的样品,将样品进行粉碎后按四分法缩分至检验项目所需的试样量。
6.4产品按技术要求进行检验,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规定时(含水率除外),应重新抽样复验,若仍有-项不符合标准规定,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6-5经检验判定为不合格批时,该批产品由供货方重新加工后方可再次提交检验。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产品必须用袋包装,其重量误差不大于1%。
7.2包装袋上应标明;产品名称、商标,等级、粒度﹑重量、出厂日期、生产单位和地址。
7.3严格按产品种类.级别运输和贮存,防止产品污染。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轻工业部质量标准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陶瓷标准化中心归口。本标准由湖南省陶瓷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罗德高、葳慕潜、刘春阳。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轻工业部部标准QB 902一1983《日用陶瓷用长石》作废。文章源自标准下载网-https://www.biao-zhun.cn/100779.html
QB/T 1636-1992 日用陶瓷用长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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